剛剛從六分局回來.....
下班後三巨頭一起散步去秋紅谷公園
走了一圈
正好有街頭藝人現場演唱
覓了一個好位置坐定 在草坡上舒服的聽歌
頭頂上圓圓的月亮 還有都市裏難能可見的群星
飛機遠遠的越過......
這是種難能可貴的悠閒


忽然 一隻老鼠爬上草坡那頭 .....
去了警局不是被老鼠咬了
也不是我打死了老鼠
而是我看到上面的草坡上有一個皮夾
剛剛那個位置上坐的是一對情侶
我請表演者用麥克風廣播協尋失主
裏頭有身份證件.學生證.健保卡...和現金
但沒有人來領
所以決定送警局
路上遇到臨檢的警車
他們幫我們聯絡警局派警車來接我們去局裏寫資料
我的二個朋友都是第一次坐警車
她們說下車時覺得大家都在看
我說: 我們穿這樣.又不是穿得很辣.不像是那個被抓的小姐...頂多像是外勞啦!
反正三個人一起去有伴
我們也沒有做壞事
所以我老神在在....
因為警察沒有辦法找到遺失者的聯絡電話
所以只好依程序寫"拾得物收據"
我簽了四個大名
那個承辦的警員把皮夾內所有物品都掏出來後
他說: 大姊...其實裏面還有一樣東西....
然後他讓我看了皮夾內
是那個會令人害羞的男性用品
這原本應該不是啥事
但這個皮夾的主人是86年次的高一生ㄚ
我的媽呀!
現在的孩子還真不是我們這個世代能理解的!
前天晚上我夢見撿到許多銅板
今天果然撿到皮夾
裏面有450元
更巧合的是失主的生日只跟我差一天....
而我屬...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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