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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是你"生"出來的


所以錢是你的?


你覺得理所當然



念過會計的人都知道一個公式


資產=負債+業主權益


也就是


業主權益=資產-負債


你說公司是不賺錢的


是的


業務內的營業收益你沒有


那你靠的是"非營業收入"來增加你的資產的嗎???


請問靠的是什麼?


能供你這樣的揮霍


投資基金虧損了多少   彰化銀行有記錄   檢調也可去查


買了那麼多台名車的金額   車價有行有市算得出  


你那房子花了多少  房有房價    裝璜傢俱花了多少心知肚明


參觀過你家的人   都在讚嘆你家真有錢


以上資產已被你花掉超過上億


但不只這一些


你那些名牌衣物看得見的初估2-3百萬


你們家人出國的記錄真是輝煌


2008.07去日本


2008.08去澎湖


2008.09去法國


.......其實還有更多  出入境都有記錄


 


你出看守所後前妻給你用的手機   儲存的號碼裏  我刪掉了什麼


SPA會館


打掃黃小姐


做指甲


曼都


雅詩蘭黛


如絲葵


.............


 


除此之外


你還替你弟還掉了信用卡的欠債


每個月給你爸媽花用


去一次酒店的花費是多少   你去了幾次   帶小姐出場開房間又花了多少


玩車油錢算過沒有


經常的吃喝玩樂開銷是多少


你公司營業是從2006.09月開始直到2009.04


你的薪水一個月是多少


你說這些錢是你賺的


我說 : 賺的是你的   賠的都算大家的嗎?


夠了


很夠了


你這段期間你早就把賺的錢花超過   超過太多太多了


既然公司沒賺錢   你們這些股東分的是什麼紅利???


錢從哪裏來?


你花的都是別人的錢


都是別人繳交的會錢


違不違反銀行法這個判決對很多人而言根本沒有意義


我的看法是你利用職權之便將公司資產據為己有


你只是資產管理顧問公司    代管會款   那麼你所謂賺的錢不是應該要歸會員所有  而不是個人???


 


你沒有悔意


而且執迷不悟


因為大家都簽了"和解書"


所以除了被凍結的近5億    其他你藏起來的錢都合理的變成你的錢


你自私的安排自己兒子.  父母和自己的將來


卻剝奪了其他人也有安排自己家人未來的權益


你的孩子不小了


但別人的呢?


你家有老父母親待養


但別人都沒有嗎?


 


你現在的業主權益應該是


被凍結資產5億-負債15億


中間差了10億   所以你的業主權益是負數


如果簽和解書的那些會員是在不知你有隱匿資金狀況簽下的只能拿回3成


他們此刻的心情是什麼


 


我知道自己這幾年憂鬱的另一個原因


就是不願承認我愛的你是這樣的你


因此在道德中痛苦


我錯了


錯在太晚說出這些事實


 


你呢?


認錯了嗎?


還是覺得你只犯一個錯誤: 就是讓我知道太多


但我必須糾正你


很多事情都不是你告訴我的


人在做  天在看


趁入獄之前把該還給會員的全部拿出來吧


你已經過3年這麼優渥的日子


該你的你都花了   不該花的也花了


錢怎麼來怎麼去(這是你說的)


 


你該醒醒了


別再"明知故犯"~(這也是你說的)


 


我的感觸是


如果可以修法把重罪的金額調低到3500萬


(平均所得3.5萬*13個月*均齡75=34125,000元)


也許可以減少受害者


孫道存條款是有存在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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