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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6.1億無對價關係 扁珍等21人全無罪


聯合 更新日期:2010/11/06 09:56 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二次金改和扁家洗錢案昨天宣判,陳水扁吳淑珍和金控業者都獲判無罪。台北地院認定,金控合併並非憲法列舉的總統職權,金控業者付給扁家的六億一千萬元,與總統職務行為沒有對價關係。



判決指出,縱使陳水扁有介入金控合併,約見或致電當時的財政部長李庸三,指示支持國泰金併世華銀,並要富邦金退出;甚至派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馬永成要財政部長林全促成元大證併復華金,這只能說明扁逾越總統職權,但不構成犯罪。



特偵組去年底起訴指控,陳水扁、吳淑珍利用金控併購案,向國泰蔡家、元大馬家索賄七億元以上,扁、珍涉犯收賄罪,扁家子女、國泰世華副董蔡鎮宇、元大馬志玲、馬維建等人協助扁家隱匿貪汙所得,涉犯洗錢罪。



審判長周占春、受命法官林柏泓及陪席法官何俏美組成的合議庭認為,總統的職務上行為,牽涉憲法規定,綜合憲法、大法官解釋及國內法政學者論述,我國憲法對於總統職權是採列舉規定,行政院長的職權採概括規定。



合議庭指出,金控合併事項,並不是憲法列舉的總統職權;陳水扁打電話給李庸三、傳話給蔡萬才等行為,與總統職權行使無關。



判決指出,「職務上」的收賄罪,依最高法院見解,必須是公務員法定權限範圍內的行為,扁被控的犯行,既然不是總統的法定職權,也就不構成職務上收賄罪。



至於陳致中陳幸妤及金控業老闆被控的洗錢罪,合議庭認為,依洗錢防制法規定,被漂洗的錢必須是「重大犯罪所得」,檢方無法證明扁家在國泰世華保管室內的鉅額現金是不法所得,因此判決被告都無罪。



陳水扁昨天在法庭上聽到獲判無罪,掩不住欣喜,與律師團擁抱,轉頭向支持者致意。聲援者在法院門口高喊「停止羈押阿扁」,稱讚審判長周占春有勇氣。紅衫軍成員反嗆:「人民的血汗錢被阿扁A掉!」宣判後,扁還押看守所。


 


看了這則報導氣憤到不行


不在總統的職務內的事   陳水扁還去做


那麼不就是陳水扁做了身為總統不該做的事???


不該做的事    不叫犯罪是什麼???   


那些給錢的人如果不是因為陳水扁是"總統" 會給錢辦事???


這不是行賄總統又是什麼???


這種判決是法官在鼓勵犯罪嗎???


鼓勵每個人都去做跟職務無關的業務   合法賺取外快嗎???


 


如果法律無能


就讓社會去公評


如果您也有怒吼


就勇敢表達出來吧!


一人一信給周占春法官


希望他能說明的讓大家信服


期待他不要成為法界之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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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白錫鏗、黃宏璣/台中報導】 2009.04.24 03:23 am 
 
台中檢調懷疑誠品國際開發、大東資產顧問、富寶龍等地下吸金公司,涉嫌以互助會方式吸金6億餘元,其中大東業者被判刑後再犯,檢調昨天展開搜索,傳訊業者陳建志等十多人到案,漏夜偵訊中。


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萬相說,中部地區互助會吸金案頻傳,主因在鉅眾集團總裁葉信村吸金800億被判有罪,但匯智集團總裁謝博隆卻獲判無罪,相關業者乘虛而入;檢方強調以互助會吸金保證獲紅利,與存、放款業務有關,即違反銀行法。


台中地檢署接獲檢舉,指出誠品、大東、富寶龍等業者涉嫌違法吸金,給予投資者高額紅利,吸引數千名民眾加入,昨由檢察官李翠玲、卓俊忠、蔣忠義率調查局中機組及台中市調查站人員,到台中市中港路新安金融大樓及高雄、台北大規模搜索,查扣大批帳冊、帳戶、珠寶、名貴的牛樟芝等。


檢調並傳訊大東資產顧問公司業者陳建志、吳仁欽、蘇吉宏、林穎龍,富寶龍公司董事長黃寶慧、總經理姜一權,誠品公司總會計曾麗靜等十多人調查。


檢調查出,陳建安、陳建志兄弟經營大東資產,95年9月至97年3月以互助會吸金9億餘元,二審依違反銀行法將陳建安判刑8年、陳建志4年;未料兩兄弟繼續以互助會吸金,每月吸金達4000多萬元。


誠品國際自96年間開始營業,至今吸金7400萬元;富寶龍從94年4月向不特定人吸金,至昨被查獲,吸金5000萬。


這是富寶龍的裁判主文....


























查詢主文結果
裁判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裁判類別 刑事
裁判案號 98 年 金重訴 字 第 2750號
主文黃寶慧、王謙智、蕭鳳祺(原名蕭含笑
)共同違反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銀行
不得經營收受存款業務之規定,其犯罪
所得達新臺幣壹億元以上,黃寶慧處有
期徒刑捌年,扣案之收入日報表、合會
組合約定書各壹冊、勞務費明細表肆冊
、讓渡書壹拾貳箱,均沒收;王謙智處
有期徒刑柒年肆月,扣案之收入日報表
、合會組合約定書各壹冊、勞務費明細
表肆冊、讓渡書壹拾貳箱,均沒收;蕭
鳳祺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扣案之收入
日報表、合會組合約定書各壹冊、勞務
費明細表肆冊、讓渡書壹拾貳箱,均沒
收。
宣判日期 099/09/24
 


印證了


歹路不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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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錢犯罪的人除了有種僥倖心理


更有一種反正關出來一樣有錢可以享受的心態


所以放膽妄為


以我之見


要杜絕這種金錢犯罪


最好的方式就要讓這種人關出來後一毛錢也花不到


 


我認為有必要改變刑期計算方式


如98年平均每人國民所得是477188元


以不法利益所得如果是1,500,000,000(15億)來計算


那麼這個人必需要工作3143年才賺得到這些錢


捉到之後就判他3143年...讓他坐牢坐到死


如果願意還錢看還多少就依上述計算方式減去多少坐牢時間


如果不願意還錢就一輩子也享受不到犯罪所得


如果那人真那麼愛家人選擇自己花不到留給家人花


我就佩服他果真很有勇氣


如果家人真那麼愛這個人   選擇把錢還出來   讓這個人免於坐牢


我想這更是值得褒揚的愛



如果不法所得已經花掉了


就看有沒有家人為他力爭上游工作還錢


還了多少就折多少刑期


就當作考驗一下人性吧!


也可以避免家人鼓勵或協助犯罪


 


當然這是針對為金錢犯罪訂的方案


只要是犯罪行為有不當所得的都算是金錢犯罪


黑的越多   關的越久


姓陳的你甭想出來了


阿扁......


詐騙集團....


小偷偷太大的     也是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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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下一次想寫的題材


就我知道的


我覺得了不起的人   


但肯定不是什麼眾所皆知的偉人   


只是想寫一寫身邊的人


 


第一個是我雙福姨


一個我所敬佩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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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2004年我在東莞一家木工機械廠當台幹


當時我一個月只有一天假


每天早上7:30開早會   一直值班到晚上9:30


好不容易一個月有一天假   賴在寢室裏      我公司的老大林太     會在1樓扯著喉嚨喊 : 那個劉小姐睡到屁股曬太陽 ....   我假裝聽不見    只是心裏在淌血


那一年的冬天清晨都結霜了   只有3-5度


那個林太竟然向廚工嚼舌頭    說我暖氣放一整天


她家那二個寶貝兒子   不管在不在房間   冷暖氣總是一直開著不關沒關係


真是別人的孩子死不完


 


初到這個廠時   我和陸籍員工住同一棟樓   只是我是一個人睡一個5-6坪的大房間   當然也沒電視看


洗冷水澡是常有的事    還好只要不污著沒泥水就慶幸了


但我看著大陸員工的生活條件


我想我是不該抱怨的


春到秋天是不供熱水的(還是用柴火燒熱的)


一間7-8坪大的房擠著15位以上的工人


連個置物櫃都沒有


曾經每日加班趕機器   平均一日工時14小時    這樣持續快2個月


這樣拼命工資應該很高吧???


是高得很350元一個月


哇!  美金嗎?  想得美!!!  當然是領人民幣    這是工廠裏的小工工資


100多個員工含幹部   平均工資是800元人民幣


那有加班總好賺了吧!


一般工人加班時薪2元比平常工資還低


不願意加班都不行


不怕員工告官嗎?


不怕!  但麻煩的很   出勤卡要做二套   累了我這個台幹既要應付勞動局的官威又要忙著作假帳


 


伙食包的不是最差的   一日還有6元人民幣    包伙的說了還有台資廠包5.5元的


但我們廠內來自大江南北的員工     吃不慣的會故意把飯菜倒桌上   吃也不吃   甚至還摔桌椅抗議


當然敢這麼做的   仗勢著有一點技術欺人


倒楣的當然是我這個台幹


不是我要去清    而是要去和包伙的廠商及員工搓湯圓


這樣的工作環境   如此的住宿條件   湯圓又怎搓得圓


每餐飯前我得去看他們今天吃什   我才能安心去吃我的台幹餐


我的台幹餐   好吃嗎? 


廚娘的手藝是不錯


只是要和會問台幹 : "**人   你在**廠的時候   咁有通好吃這好?"    的林太一家人吃飯     大家覺得呢?


 


有一回員工在龍門刨滑跤   血流如注   員工來找我   但司機正好都不在   於是我向林太的大兒子借車


那個冷血的傢伙竟然回我: 流一點血不會死   硬是不肯借我車!!!


整個林家四口是有一個好人   就是林董    但他在老婆面前氣也不敢吭一聲


這種人有沒有好下場???


是的   很爽!!!    15個貨櫃    幾千萬的機器被扣在海關   直到我離開都一直沒下來


我呢    傻傻的海關來查廠   老闆跑去躲   另一個男台幹也躲起來    就我一個人應付: 信不信我可以讓這個廠關起來的緝私局


我呢     笨笨的去哀求人家先支付貨款......


我呢     愚蠢的去面對2個月才領到薪水   差點暴動的員工


我很盡責


但    在這裏我卻栽了很大的跟斗


我領人薪水    不求老闆感激    但至少說話不要從鼻子出來


唉!


以為這樣算是很慘了嗎?


錯!!!


我這期間的薪水都是陳先生一家人在使用的


 


現在我也只想說 :  用別人錢的時候   珍惜一點吧!   老天會看著的!!!



 


ps.在這廠我曾應徵一位帶著7歲兒的農工     他面試完竟要兒子也面試    我都傻了!!!   只是現在我想建議郭董也許多啟用一些內陸來的   生活苦的農民   這樣的人可能會比一胎化政策下的年輕族群來的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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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心血來潮


想到要查查自己多年來辛苦繳納勞保費的成果


進了行政院勞保局的官網






 







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查詢







http://www.bli.gov.tw/sub.aspx?a=9XzPRuIVo3Y%3d




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 登入
















 自然人憑證

請放入自然人憑證IC卡,並輸入下列欄位:
自然人憑證IC卡密碼(pin碼):
身分證號:
出生日期: 民前 民國
(如:民國60年1月1日,請輸入0600101)
  
注意事項:
自然人IC卡PIN碼(既密碼)輸入三次以上錯誤,即造成IC卡鎖卡,請至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憑證作業』\『鎖卡解碼』重新設定新的PIN碼。

這個畫面真的令我臉色大"變"


這是政府所謂的便民服務嗎???


請問您有IC卡嗎???


還是只有我沒有


我不懂便民的定義在政府機關的認定是什麼???


花費一大堆錢在設置機器.  製做IC卡....


然後再花一堆經費來製做文宣   說明費   廣告費來告知民眾如何使用嗎?


為什麼不多花一些經費在網路安全機制呢???


這一點也許可以請教YAHOO拍賣或露天拍賣....


我們的政府怎麼連個網路查詢服務都做不到?


便民???  是的  !!!!   果真讓我變成"滿肚子大便的民眾"!!!


籲請我們的政府 : 請不要把民眾的辛苦錢拿來這樣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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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新聞有點錯愕......


 


彈弓打鳥


石頭是子彈


因此...


用(王)石頭ㄎㄣ鳥仔    鳥仔見到石頭(硯) 砰(鵬)一下掉下來.....


很好的八字


很好的筆劃


很好的金.木.水.火.土


 


真要那麼講究就挑了這個名字  我覺得真是ooxxo


我想


真正要講究的是教導孩子德 + 智 +體+ 群+ 美....的重要


真正要重視的是家庭教育  學校教育  自我教育


 


許多人擁有好八字  好名字   但終其一生真正擁有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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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看了吳淡如生產風波的新聞


忍不住寫這篇文的衝動


如果我是她~


一個家喻戶曉的作家兼主持人


一個高齡產婦


懷了雙胞胎


一個已胎死腹中


患有妊娠毒血症


又提前早產....


 


我真的沒有辦法像她那麼勇敢


要面臨自己孩子還在保溫箱的恐懼


又要面對這樣的風波壓力....


她還在做月子ㄚ


請大家祝福她和小孩身體健康.平安渡過吧! 


如果是我可能會產後憂鬱症!


那麼到時可以向媒體記者請求精神賠償?


生兒育女是件值得恭喜的事ㄚ 


幸好她現在已安然生產


否則又要有另一個聲音說醫院怎麼沒有做緊急處置.....


 


吳淡如有保護自己的權利吧!


我有時不明白這社會是怎麼了?


我認為整個過程她只是保護自己安然生產


醫師的天職不就是幫助病患嗎?


法理不外乎人情    得饒人處且饒人 


政府不就理當要幫助人民的嗎?


我不懂為什麼政府每件事都非得要用罰錢來處理 ?


鼓勵生產的政府此時又為她做了什麼?


高齡生產的獎勵呢?


懷了雙胞胎的獎勵呢?


明知一個孩子胎死腹中又那麼勇敢生產的獎勵呢?


 


為什麼要對 " 吳 淡 如 " 這個人那麼嚴苛呢?


她比別人背負更多的生產壓力


為什麼不可以特別對她好一點?


請大家快快樂樂的恭喜她平安生產吧!


共同成就一樁好事吧!


 


~祝福吳淡如和女兒健康快樂.平平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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